1.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人工智能(以下简称AI)工具的使用,包括但不限于大语言模型、生成式AI、代码辅助工具和AI智能体等。
2. 解决竞赛问题不要求必须使用AI工具。参赛队可在竞赛期间使用AI工具,但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,确保参赛作品的核心建模与分析由参赛队主导,并对AI参与完成的内容逐项人工审查与核实。
3. 参赛队应在论文参考文献之前设置“AI工具使用声明”,内容如下,二者择一:
(1) 未使用AI工具的,声明:“本参赛队在竞赛过程中未使用任何AI工具。”
(2) 使用AI工具的,声明:“本参赛队在竞赛过程中使用了AI工具,主要用于【简要用途,如语言润色、代码调试等】,详细使用情况见支撑材料。”
4. 使用AI工具的参赛作品,应在支撑材料中包含AI工具使用详情说明(PDF格式,文件名为“AI工具使用详情.pdf”),内容包括:
(1) 所用AI工具名称、版本或型号;
(2) 具体使用目的和环节;
(3) 主要提示方式与使用过程说明(可附典型交互示例);
(4) 对AI输出的采纳、人工修改和核验的主要情况(语言润色除外)。
5.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参赛作品,视为违反竞赛规则,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。故意隐瞒AI使用情况、作出虚假声明,或者将未经必要人工审查与核实的AI生成内容直接作为核心建模与分析成果提交的,取消其评奖资格。
6. 本规定自2026年9月1日起试行。此前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,以本规定为准。
7. 本规定由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负责解释。